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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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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