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对可利用地表水的区域或者自来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市人民政府应有计划地减少地下水的取水量,逐步封停布局不合理的水井。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