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