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