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的,应当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