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