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第二十六条有效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执法机关和用于市政服务的摩托车除外。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