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素质教育第四十条有效学校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户外活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外活动提供方便和帮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