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可以采用普查、年度核对等方式进行。

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应当按照国家的统计标准,使用统一制发的提纲、表格和软件系统。统计调查资料应当使用规范的文字、数字、法定计量单位和编码。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