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适应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