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