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