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对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