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