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公园门票、展览、游乐设施和其他有关服务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应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并公示。

对老年人、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学生的门票费实行减免。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