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温州市人民政府和辖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间融资,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驻温州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派出机构,依法指导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民间融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