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五条已修改违法建筑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以下简称申请拆除)。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