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第五章 健康促进与教育第三十六条有效爱卫会负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动员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