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引导、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培育和发展旅游市场,改善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使旅游产业逐步成为本省的支柱产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