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并指导辖区内有关单位建设、改造、管理单位内的公共厕所。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沿街单位的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具体鼓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