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对拒绝、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