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