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