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五章 动物防疫监督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经有关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任职证书,持证上岗,依法履行有关的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职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