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