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第五十四条已修改经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程序参照本章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章第一节及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解释程序参照本章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章第二节及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