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宾馆、招待所、旅馆的顾客用具应当每客一换洗,并严格消毒;常住顾客的用具应当定期换洗和消毒。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餐馆、饮食摊点的餐饮用具,应当严格消毒。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2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