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的,依法追究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