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企业还可以采用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