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残疾评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评定实行免费制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