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港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预案的建立实施及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情形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