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建设第二十条已修改港口管理部门以及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口岸等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港口信息标准化建设,做好港口信息整合,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港口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