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三)乘坐摩托车未正向骑坐;(四)向车外抛撒物品;(五)车辆未停稳时下车。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