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应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做好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所属车辆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