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鼓励和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优化森林资源配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森林资源集约化经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