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