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公民国防意识,增强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