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