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条有效基层工会对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