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当具备图书报刊阅读、影视节目播放、宣传教育、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等功能,并免费开放。

综合文化站应当建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