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县城镇总体规划应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确定各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并确定环境保护的目标与实施措施。

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