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一章 发言和表决第七十条已修改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罢免案,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部。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投票、举手或者按电子表决器等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罢免案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代表表决时,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