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三章 专利促进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扶持资金,专项用于专利申请与保护、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竞争力等。专利扶持资金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递增。专利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