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九条有效监督的方式:(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汇报或专题工作报告;(二)审查规范性文件;(三)视察和调查;(四)质询和询问;(五)受理控告、申诉和意见;(六)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