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防雷产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