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机动车辆通行快速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快速路行车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警察和路政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国家或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