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三条有效娱乐场所和旅馆、洗浴、茶馆、酒吧、网吧、会所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建立内部巡查制度,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前款经营服务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贩卖、提供毒品,不得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为进入场所的其他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