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部门管理的城市内河,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管理,并做好与主河道管理的衔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