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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安排专项经费或者以其他形式,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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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