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